
一、采购前期准备阶段
1.1 项目立项及预算评审(项目负责人→财务处)
1.业务部门项目负责人启动项目立项工作,编制完整、清晰、合规的采购需求书。
2.预算超过30万元的货物、服务类项目、预算超过60万元的工程项目,项目负责人将立项审批材料、采购需求书报送财务处开展预算评审。
1.2 采购意向公开(招标办公室)
预算评审通过后,由招标办公室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,意向公开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。
1.3 采购计划创建(招标办公室)
采购意向公开期满,招标办公室组织召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对项目采购需求、预算、采购方式、实施计划、代理机构等进行审议。
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,由项目负责人对接代理机构开展后续工作。
二、采购文件编制与公告阶段
采购(招标)文件确认(项目负责人→代理机构)
项目负责人向代理机构提交经审定的采购需求、技术参数、商务要求、评审指标等全部基础资料。
代理机构依据提交的采购需求起草采购(招标)文件初稿,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。代理机构收到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署并加盖项目部门章的《采购文件确认函》后,按法定要求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(招标)公告。
三、开评标组织实施阶段
3.1 开评标组织(代理机构)
代理机构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、地点组织开标、评标。
3.2 校内人员现场履职
1.招标办公室:安排专门监标人员到场监标,监督开评标程序合规性,记录现场异常情况,不得干预评标专家独立打分与评审结论。
2.项目负责人: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,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,客观公正开展评审,严禁诱导、暗示评审专家。
3.3 评审结果分支处置
开评标结束后,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分两种情形处置:
1.可确定成交/中标供应商:流转至发布成交(中标)公告环节;
2.判定废标,需要重新组织采购:代理机构出具正式废标报告,项目负责人、招标办公室共同复核废标原因,项目返回采购前期流程,重新组织采购。
四、合同订立、备案阶段
4.1 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(招标办公室→代理机构)
代理机构收到学院《评审结果确认函》之后,按照政府采购法定时限发布中标(成交)公告,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(成交)通知书。
4.2 合同拟定与会签(项目负责人)
中标(成交)公告1个工作日内无质疑、投诉的,项目负责人严格依据采购文件、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拟定采购合同,按照学院合同管理规定履行校内会签流程。中标(成交)公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,须完成采购合同的签署。
4.3 合同盖章与政府采购备案(项目负责人→招标办公室)
合同校内全部会签完成后,项目负责人报送招标办公室统一加盖学院合同章。招标办公室在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完成线上合同备案,合同线上备案工作须在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五、履约验收与资金支付阶段
合同备案完成后,项目负责人与中标(成交)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。
项目履约完成后,按照学院规定组织验收并办理款项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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